民宿产品品质不是单方面的空间调性,也不是简单的“温暖情怀”,民宿品质是一个复杂、多元、多重叠加、相互耦合的变量系统。因此,国家标准通过等级及其相关内容设置给予旅游民宿品质以清晰画像,引导与消费需求具有高度对应性的民宿产品系统建设。
将丙级旅游民宿界定为普通型民宿,其相关要求重在对民宿环境、建筑、空间、设施、服务与管理制度符合旅游住宿的最基本要求,可概括为“安全、清洁、方便”;将乙级旅游民宿界定为品质型民宿,国家标准增加了10.2.1条款,对民宿设施设备、经营和管理、社区贡献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,在安全、清洁、方便的品质要素上增加了“周到”的内容要求;将甲级旅游民宿界定为标杆性民宿,国家标准增加了10.3.1条款,在乙级民宿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了要求,特别是“应创新经营管理模式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”“建筑装修整体风格应协调一致,体现主人文化”“多渠道宣传推广地方特色和文化,与宾客形成良好互动”“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创商品,带动地方特产销售”等条款,赋予了甲级旅游民宿品质更深刻的内涵,在安全、清洁、方便、周到的基础上,增加了“专业、特色”的品质内涵。这些对强化旅游民宿品质建设都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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